首页 高考正文

2021年广西自治区 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21年广西自治区 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接下来,我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和个人观点来回答大家对于2021年广西自治区 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问题。现在,让我们开始探讨一下2021年广西自治区 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话题。

文章目录列表:

2021年广西自治区 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2023年安徽高考报名人数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查询认证; 未能在上述网站查询认证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取办法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查询,联系电话:0771—3839583、5320961(传真)。

(2)持国外文凭、港澳台文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取得 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的认证报告,获取办法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7.报考 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或取得 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 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 。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 。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 、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报考。

8.现役军人报考还须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和有效二代居民 。

(二)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 居留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或外国侨民。

(三)申请免试生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 高校学习。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 行政部门审核的《 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 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 总局监制)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的 高校学习。

(1)奥运会、 杯赛和 杯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 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 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详见附件3),凭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广西所属的 高校专升本 ,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 干部、复员干部),凭 、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 、军官复员 )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 ,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 高校专升本,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

4.各类申请免试就读 高校的人员,可在网上报名 阶段自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调整为统考考生。按照报名流程报名成功后可参加当年 高考。没有在网上报名 阶段调整为统考考生的各类申请免试就读 高校人员,不能再调整为统考生,不能参加本年 高考。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以及各类申请免试入学的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高考报名手续。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方式报名。

1.电脑端报名: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为2021年广西 高考 的报名网站。考生登录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 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自行选择 “入口一(电信)”或“入口二(移动)”进行报名。

2.手机端报名:

(1)使用手机扫描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广西成考” 二维码下载安装(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

(2)使用“广西成考” 进行报名。

如果因为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可使用电脑端继续完成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流程。

2021年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日9:00至9日17:00。其中,每天凌晨1:00-3:00为后台处理数据时间,网上报名系统暂停开放。网上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阶段:9月2日9:00至6日17:00,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确认报名信息和系统提示的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线下核验(若系统无此提示要求,则此步省略)等流程。考生如需修改个人信息、志愿,应在 阶段完成。

第二阶段:9月7日10:00至9日17:00,完成 阶段各项流程的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区选择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名首页中的《考生填报手册》,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三)考生身份信息和报考条件审核。

1.本次考试报名对考生身份信息和报考条件进行网上审核。

2.对于申请免试、加分值高于系统默认加分(系统默认符合的加分类型为“年满25周岁”和“少数民族”)、现役军人等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上述人员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网上审核出现异常情况的考生需进行线下审核确认。

3.需要进行线下审核的考生,须由本人持二代有效居民 (或有效临时 )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9月6日17:00前到考生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线下审核。

4.线下审核完成后,考生仍需继续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线下审核或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的,视为此次考试报名不成功,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5.线下审核工作办法:由确认点工作人员使用 识别设备核实考生身份,确认考生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网上上传材料的一致性,根据报考条件的规定进行相关材料和信息的审核确认。

(四)志愿填报。

1.本次考试报名的志愿填报模式调整为单志愿,即每名考生只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志愿。

2.对于已报考学校确定不安排招生计划专业的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在录取前重新组织相关考生进行志愿填报。

3. 次投档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各校空缺专业和计划,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再次投档录取。

4.考生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选择“报考层次”及 “报考科类”,填报志愿的科类必须与报考科类一致。在报考科类相同时,高起本可填报高起专的专业。

5.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名称,因科类、学习形式、层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代码,考生必须先核对清楚自己所报专业的科类、学习形式、层次。 考生通过点击“选择志愿”按钮可直接筛选相应层次的院校及专业。

6.考生志愿在网上报名 阶段时间截止前均可修改。修改后的报考层次,如果报考费标准不同,需要重新支付报考费。多交的考试费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原支付途径 退还。

(五)考生照片上传。

考生照片可以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两种方式上传。

1.方式一:手机端上传。

(1)使用手机扫描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广西成考” 二维码下载安装(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如手机已经下载安装“广西成考” 可以省略此步。

(2)上传相片的简明流程:在网上报名系统的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界面点击照片“上传”

根据网上报名系统页面提示,使用手机端的“广西成考” 扫描电脑端的二维码

仔细阅读《拍摄指引》,并按照 的流程指引采集照片

采集完成,点击“确定”后,照片自动上传到电脑端网上报名系统。如对采集的照片不满意,须在点击“确定”前进行重新采集。

2.方式二:电脑端上传。

(1)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照片合规处理客户端安装及使用说明》,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2)考生提前准备好标准证件照的电子版(证件照标准详见《照片合规处理客户端安装及使用说明》)。

(3)在网上报名系统的登录页面点击下载“照片合格处理客户端” (以下简称客户端)并安装。

(4)上传相片简明流程:①点击客户端“打开照片文件”,选择已经准备好的标准证件照

点击客户端“保存照片文件”,生成合规照片并保存到本地备用。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界面点击照片“上传”

点击网上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方式二中的“上传”将保存在本地的合规照片进行上传。

三、考区设置

高起本只在市辖区考区开考,各市辖区、县(市、区)和高校考区开考高起专、专升本。

我区 高考考区设置如下:

南宁市:市辖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州市、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只开考高起专)、广西财经学院(只开考专升本)。

柳州市:市辖区、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广西科技大学。

桂林市:市辖区、临桂区、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只开考专升本)。

梧州市:市辖区、藤县、蒙山县、岑溪市。

北海市:市辖区、合浦县。

防城港市:市辖区。

钦州市:市辖区、灵山县、浦北县。

贵港市:市辖区、平南县、桂平市。

玉林市:市辖区、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

百色市:市辖区、田阳区、平果市、靖西市、凌云县、隆林县。

贺州市:市辖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县。

河池市:市辖区、宜州区。

来宾市:市辖区。

崇左市:市辖区、扶绥县。

四、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 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高起专、高起本 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 次报考科类 考试科目高起专理科语文 数学(理) 英语(高起专、本)文科语文 数学(文) 英语(高起专、本)高起本理科语文 数学(理)英语(高起专、本) 理化文科语文 数学(文)英语(高起专、本) 史地 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 分。

2.专升本各科类 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 次报考科类 考试科目专升本文史、中医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大学语文艺术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艺术概论理工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高等数学(一)经管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高等数学(二)法学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民法教育学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教育理论农学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生态学基础医学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医学综合 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 分。

(二)报考 高校艺术或 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的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 高校自行确定。相关考生须自行向学校了解专业加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凡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投档。

(三)统考科目复习大纲。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修订的2023年版《全国各类 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

五、报考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 高考考生须交纳报名费每人4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高起本考4科,报名考试费共计120元。高起专、专升本考3科,报名考试费共计100元。各类免试生每人交纳报名费40元。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和办法

(一)10月18日12:00至24日,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后,不准擅自更改或伪造准考证上的信息,擅自更改或伪造的准考证视为无效证件,准考证上的信息以网上报名采集的为准。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凭证之一,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 件(两者缺一不可),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七、加分、降分照顾政策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对先进模范人物的鼓励政策,培养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和少数民族干部,根据《关于公布我区调整规范 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3号)要求,2021年我区 高等学校继续对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少数民族考生、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大龄青年以及艰苦行业的考生予以适当加分照顾。具体办法如下:

(一)广西户籍的考生,不论在广西区内任何地方报考 高考,均以其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户籍地址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或边疆、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分的依据。加分分值如下:

1.户籍在全区范围内(除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考生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

2.户籍在恭城、龙胜、资源、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环江、巴马、罗城、隆林、西林、凌云、靖西、那坡、德保、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天等、崇左市江州区、扶绥等29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3.户籍在乐业、田东、田林、平果、宜州、东兰、凤山、天峨、南丹、融安、象州、武宣、忻城、灌阳、马山、上林、隆安、昭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等22个山区县(市辖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4.除上述51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户籍在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7分。

5.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二)符合报考政策的外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我区参加 高考,加5分。

(三)以下加分项目,考生不论户籍是否在广西均可享受相应的加分: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50分(须经自治区 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30分(须经自治区 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年满25周岁考生,加20分。

4.获得国务院各部委、 特大型企业和自治区部、委、办、厅、局系统以及设区市以上(含)党委、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 “先进生产(工作)者” “模范(先进)教师” “模范( )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加20分。

5.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 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加20分。

6.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加2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加20分。

9.在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中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10.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照顾加分的适用范围。

考生享受的照顾加分,适用于所有 高校的招生录取。

(五)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得超过20分。

(六)高起专公安类 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学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七)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考生符合以上多项加分资格时,不能累计加分,只取其加分项目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享受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总分上线投档后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八、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

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 取复习资料: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778-3143700

 河池学院网址: u.edu.cn/

 河池学院招生网网址: u.edu.cn/

 第四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河池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对象

 本科(含少数民族预科生)、专科(高职)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第八条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通过招生网站适时向社会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在专业生源不平衡或出现部分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在 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 组织下,学校按照 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和十严禁要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 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 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德、体合格的情况下,以投档分数及专业分数(艺术为统考成绩、 类为术科成绩)为依据,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在山东、海南、河北、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第十二条普通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分数高的学生,如还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科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出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专业已录满的,则作退档处理。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英语类、艺术类、 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类、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类、普通专升本招生类考生录取办法。

 (一)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仅录取参加英语语种考试考生,按高考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对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学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录取方式参照第十二条。

 (二)报考艺术类、 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出档考生,实行“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分数(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 类为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若专业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学生。专业分数和投档成绩均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分数高的学生,如还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科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湖南省艺术类考生,分数线执行湖南省 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采用湖南省 的投档排序规则投档,投档完成后按照上述“报考艺术类、 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三)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类、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类、普通专升本招生类考生的录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在我校“河池学院招生网”另行发布。

 第十四条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招录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农业户口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少数民族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具体报读条件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出台的文件为准。

 预科阶段,考生集中相关高校(以上级文件为准)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第二年按照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高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我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完成一年专业基础阶段学习,根据所在招生大类专业分流办法实行专业分流。

 第十六条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按照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寄送办法: 由校长签发,连同入学报到手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寄送地址以考生高考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

 第十八条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杂费。学校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收取。普通本科生学费按学分制收取,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收,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专科(高职)生学费按学年收费。

 第六章学生资助

 第十九条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建立了包括“奖、贷、助、补、减、免”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利用校园网对学生资助政策广泛宣传,并对资助申请流程给予全面解读。

 第七章毕业及学位

 第二十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德、智、体、美、劳等综合评价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经 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 电子注册的毕业 。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河池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文件规定,颁发学士 。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已录取考生应持 及相关材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报到时间前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如发现考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我校招生考试中的工作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修改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情节严重者报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 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 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事务,对任何以河池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2023年安徽高考报名人数介绍如下:

2023安徽高考文史类19.3万人,理工类31.69万人。

一、2023安徽高考报考人数

2023年安徽整个省高中毕业考试报名人员数量50.99万人,这当中,文史类19.3万人,理工类31.69万人。

二、安徽高考往年报考人数

1、2022年安徽高考报考人数

安徽省高考共报名考生60.1万人,实际参考人数约为47万人,较上年增加约4万人,其中文科18.3万人,理科28.8万人(含少年班0.1万人)。

2、2021年安徽高考报考人数

2021年安徽高考报名考生54.3万人(2020年为52.38万),同比增加1.8万人。实际参加 高考的考生43.1万人,较上年增加约0.4万人,其中文科19.6万人,理科23.5万人。

安徽省教育局做的高考准备工作:

一、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编印考务工作手册,逐级开展考务培训,考务人员全员完成线上考核。多种方式开展考生诚信教育。部门协同实施试卷闱点检查和市县试卷保密室抽查。科学安排考点,以考区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组织开展外语听力考试设备检测和日常试听。

二、全力治理手机

强化人防、技防、物防,落实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新规,实现考点入口处配备智能安检门全覆盖,考点手机信号(含5G)屏蔽全覆盖,并严格入场安检,强化监考巡考和网上视 巡查,坚决防治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 行为。

三、协同净化考试环境

召开省教育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定高考安全工作方案,协同开展“高考护航”系列专项行动。印发高考宣传工作方案,强化全媒体涉考宣传引导。修订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围绕考试舆情、自然灾害等组织全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安徽高考分数2021

   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2883

 5、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天津地区的一所综合交通类高职院校。目前,学院是 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 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教育部信息化试点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单位、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校、天津市 校暨 先进水平校建设单位。同时,学院是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学院积极响应新时期高职教育的发展要求,紧紧围绕京津冀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战略的需要,紧扣“交通”和“职业教育”两个维度不断完善以交通技术类专业为主体、以交通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综合交通专业体系架构,开设汽车运用技术、现代物流、交通建设、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技术、交通服务6个专业集群。其中,现代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7个专业已成为国内的特色专业。

 学院坚持以校企合作项目引领专业建设发展。先后与企业合作建设了汽车、物流、商务、路桥、民航、轨道、工程机械等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了279个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与企业合作建立了多个订单班,并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极大地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

 多年来,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先后与德国、加拿大、英国、日本等 的三十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吸引泰国、印度、瑞典、俄罗斯等 100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埃及鲁班工坊建设,将实现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的重大突破。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报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普通高考报考指南

 第八条:专业收费标准: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生·年(以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6人间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入学手册。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 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 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三条:甘肃省“对口升学批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其他省份同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 学生、 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四条:对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对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含)及以上标准,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第十六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拟招收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黑龙江省、云南省、河南省、甘肃省、吉林省、山西省的考生,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院在相关省市招生简章或登陆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适合男生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cm,女生不低于165cm,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

 第二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院专业课程设置外语语种为英语,小语种慎报。

 第二十三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 。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按 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 及本人 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 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入学时,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经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 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二十六条:学院根据《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学院设有 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单项奖助学金;设有 助学贷款;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录取信息通过我院招生网 公布。

 第三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同时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 ,任何与我院无关。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邮编:300110

 招生咨询电话:022-87912328

 纪检监督电话:022-87911272

 E-mail:jtxy12883@126.com

 学院网址:

 微信公众号:tjtvc_pr

2021安徽高考分数:文科:一本560分,二本519分,高职200分。理科:一本488分,二本415分,高职200分。

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考生成绩分档表公布,文科670分及以上,35人;理科697分及以上,36人。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首先仔细查阅省招办下发的高校招生计划。认真研读报考院校当年招生章程,其 别是各专业对考生的要求,如体检、外语语种、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并参考省招办发布的填报志愿手册或录取分数分布统计等资料,结合考生成绩位次和各类别总分(或综合分)一分一段表,认真分析近三年招生院校和专业的录取信息。

了解你所报考批次的招生录取相关办法和规定,知晓自己所在类别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规则。收集分析多种信息,做好填报志愿前的功课。

好了,今天关于“2021年广西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2021年广西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